您当前位置:首页->辽宁省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平台->工作动态 >> 正文
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稳步推进
更新时间:2017-04-11 09:51:00作者:王扬 文章来源:

  今年1月1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国各省级公安机关登记受理窗口全面对外开放,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登记备案咨询办理。截至目前,已有62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登记地域涉及23个省区市,170余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已确定业务主管单位,正在办理代表机构登记手续。

  期间,62家设立代表机构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按照《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和《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业务领域涉及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和济困救灾等7大领域,其中包括来自美国的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世界健康基金会、家庭健康国际等27家,以及来自英国、瑞士、德国、香港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35家。同时,来自美国的大自然保护协会、国际法学会、电影协会、亚洲医疗服务交流中心等16家组织,以及来自德国、法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丹麦等21个国家和地区的160余家组织,已确定业务主管单位,正在办理代表机构登记手续。此外,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美国"环球国际收养"、荷兰农民生产者协会等境外非政府组织与中方合作单位进行临时活动备案70余项。

  为确保法律顺利实施,公安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便利服务措施,并及时对外公布各业务主管单位联系部门和联系电话。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出台《关于做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按照简便原则指导各地做好相关甄别、登记交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指导各地国税、地税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税务登记办理工作;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公安部正研究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外籍人员办理工作许可、签证和居留的便利措施;公安部正加快完善登记备案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服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主动走访了一批境外非政府组织,了解他们在登记备案中遇到的问题,尽力协调帮助解决;先后接待咨询3000余人次,解答各类问题12000余个,涉及36个国家和地区的780余个境外非政府组织。发改委、科技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版权局、国务院侨办、外国专家局有关部门,以及各地民政、商务、教育、扶贫、卫生、林业等有关部门主动履职,积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4月1日,美国大豆出口协会、美国小麦协会、美国谷物协会、韩国贸易协会、法国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等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北京代表处在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成功登记;美国先进医疗技术协会、美国国际铜专业协会、美国国际棉花协会、美国大豆出口协会、美国肉类出口协会、美国国际商标协会、美国家禽蛋品出口协会、西班牙纺织行业研究协会等8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上海代表处在上海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成功登记。3月30日,云南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举行仪式,为美国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美国家庭健康国际、英国健康扶贫行动、瑞士互满爱人与人国际运动联合会、澳大利亚弗雷德·霍洛基金会、香港国际专业服务机构等9家境外非政府组织颁发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bet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98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