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bet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 >> 工作动态

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bet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营商办发[2017]5号

 

 

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沈铁、辽河、机场公安局营商办:

    现将《全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bet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全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全力保障《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维稳创安保发展、担当尽责促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强力推进全省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以赴投身到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维稳创安保发展、担当尽责促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围绕中心,强化督察,督促整改,狠抓落实”为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公安督察部门职能作用,以更高的认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紧紧围绕省厅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全面排查公安机关在服务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发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全面整改,狠抓落实,为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提供保障和持不竭动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维稳创安保发展、担当尽责促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开展督察工作,全面及时查找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对严重失职渎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强力推进省厅党委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服务发展、优化环境效能,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保驾护航。

三、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督察总队政委李文平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市公安机关督察支队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察总队,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和日常督察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沟通协调、情况通报、总结汇报等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参照省厅模式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四、工作内容

    (一)围绕全局性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督察

依据《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维稳创安保发展、担当尽责促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工作部署及阶段性重点工作,科学制定督察工作规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督察工作与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进度落实,及时、准确地发现深层次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当好参谋助手。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实战,最大限度地发现和纠正工作责任不落实及落实不到位,基础数据采集失真、工作成果弄虚作假等问题,切实做到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督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围绕以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的维稳工作开展督察

    检查各级公安机关是否深入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重组、降薪裁员、厂办大集体转制等涉企不稳定因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密切关注涉稳重点单位、涉稳群体的动态信息,为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提供依据;检查是否督促行业系统和单位对排查出的重点单位、重点群体积极开展化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和行业系统内部;检查是否逐一落实涉企矛盾纠纷管控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任务分工,落实管控措施;检查是否健全矛盾纠纷研判长效机制和涉企矛盾纠纷风险评估机制等。

(三)围绕公安机关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督察

检查各相关单位是否对失信、侵权类经济犯罪,适时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发现、查办和打击处理一批失信类经济犯罪案件,公开处理一批失信类经济犯罪分子,进一步有效震慑失信类经济犯罪的高发态势;检查是否开辟涉企经济犯罪侦办工作“绿色通道”,对涉企经济犯罪做到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止损,快侦、快破,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检查是否建立经济犯罪预警的信息搜集、分析研判、信息发布等预警机制,及时向各类经济管理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案件高发行业通报预警研判成果;检查是否对明星企业、品牌产品生产商及时做出经济犯罪风险提示和建议,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四)围绕优化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模式开展督察

督察各级公安机关在全面落实已出台的服务经济发展举措的基础上,继续在精简审批前置条件、开辟绿色通道等方面推出一些服务新举措;督察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项目,列出行政管理清单,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加速推进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各级政府服务中心;督察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政府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工作,加快实现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

(五)围绕密切警企警民关系开展督察

检查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大走访、大摸底、大包保”活动情况;检查是否全面梳理本地区拟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了解掌握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搞好“一对一”服务,做到“一项一册”,逐个项目落实“风险共担、安全共治、信息共享、工作共评”的“四共机制”;检查是否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内部和企业周边治安问题开展联合摸排、联合整治情况。

(六)围绕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开展督察

   1、检查相关单位是否全面推进执法公开。一是利用“网上公安机关”,全面公布、及时更新本级公安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核等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公开执法程序。二是利用公安机关门户网站、案件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各种互联网平台和移动终端,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查询、咨询、预约、申请、受理等服务。三是运用公开听证、调解、质证等方式,增强办理案件过程的透明度和处理结果的说理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执法公平公正。

  2、检查相关单位是否严格公安执法检查。一是公安执法机关是否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执法检查。二是检查不同的公安执法部门是否对同一企业重复检查。

  3、严格落实督察部门24小时受理12389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快速出警,全程跟踪督办。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出警超时、办事拖拉、执法不公、服务不佳等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公安形象的问题,及时抚慰群众不满情绪。

4、认真倒查责任案事件。加大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案件查办力度,针对个案暴露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顽固性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集中督察;对网上涉警负面舆情及重大敏感涉警案事件、涉稳事件、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群众意见较大和侦办不力的案件等责任案(事)件依法依纪深入开展倒查追责,达到查究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5、对内部管理突出问题开展督察。围绕值班备勤、内部安全防范、枪车管理使用、窗口服务、会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滚动式督导检查,督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由查纠表面问题向发现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职能转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是省厅党委部署的一项年内重点任务,各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此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研究督察工作措施,参照省厅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进行安排部署,尽快启动督察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参照省厅模式,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过问,全员动员,全员部署,确保督察活动的每一环节都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省各级督察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厅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方案的内容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阶段,分步骤,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督察活动。要紧紧围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打涉企经济领域违法犯罪、优化改进行政管理模式、整治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等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主动与其他成员单位的业务警种部门加强联系和合作,监督业务警种发挥战线优势,积极开展内部自纠自查工作,形成以警种部门为主,督察部门全程参与、积极配合、同步推进的督察工作模式,不断提升督察工作效能。

(三)督促整改,落实责任。各级督察部门要严格检查程序,细化检查标准,积极采取实地走访、交叉互检、明察暗访等多种督察方式,把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汇总梳理、分析透彻,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对不落实省厅党委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履行服务职能和相关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照《人民警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及时跟进,固化成果。全省各级督察部门在组织开展督察活动时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全程跟踪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工作中要及时发现总结各地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督察活动中的创新举措,超前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向省厅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适时在全省推广。